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9月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公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合格,县应急管理局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供销社联合社联营公司核发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发证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负责人 | 经营场所地址 | 经营类型 | 经营许可证范围 | 核定储量 | 有效期 | 许可证编号 | 发证机关 |
1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供销社联合社联营公司 | 胡隆昌 |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西路南蛇冲(县屠宰场直入600米) | 专店 | 组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C)级、升空类(C)级、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 100 箱 / 140 kg | 2021-9-18至2022-9-17 | (粤)LS〔2021〕04693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