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7月份
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公示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合格,受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对清远中航石油有限公司连山加田加油站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现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地址 | 许可经营范围 | 单位负责人 | 经营单位类型 | 经营方式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发证日期 | 发证机关 | 备注 |
清远中航石油有限公司连山加田加油站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登阳村委会 | 汽油(1630)、柴油[闭杯闪点≤60℃](1674)***(备注:三级加油站,其中汽油罐15㎡X1个,20㎡X1个,30㎡X1个;柴油罐30㎡X1个)*** | 王祥红、骆健 | 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 | 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门店经营) | 粤清应经(8)〔2021〕3号 | 延续至2024年7月18日 | 2021年7月7日 |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 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