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2月份
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公示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合格,受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连山石油分公司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地址 | 许可经营范围 | 单位负责人 | 经营单位类型 | 经营方式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发证日期 | 发证机关 | 备注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连山石油分公司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 | 汽油(1630)、柴油[闭杯闪点≤60℃](1674)*** | 黄素银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贸易经营) | 粤清应经(8)〔2021〕1号 | 2021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1日 | 2021年2月2日 |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 延期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