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民字许〔2024〕09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登山越野运动协会:
报来申请成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登山越野运动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登山越野运动协会成立登记。
你单位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已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
山民字许〔2024〕09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登山越野运动协会:
报来申请成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登山越野运动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登山越野运动协会成立登记。
你单位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已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