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学会: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二节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准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1825736187****)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不得再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学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3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学会: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二节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准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1825736187****)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不得再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学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