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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准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才驿站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才驿站:

  你单位报来申请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名称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决定准予以下变更登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才驿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1825MJM389****)法定代表人由蒙美*变更为王帅*;业务主管单位由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变更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范围由:“推广使用“两库一平台”,依托县重点产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实现人才、技术、产业精准对接,人才政策发布和咨询,多种形式柔性引才,开展人才专业培训等。”变更为:“推广使用“两库一平台”,依托县重点产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实现人才、技术、产业精准对接,人才政策发布和咨询,多种形式柔性引才,开展乡村振兴人才专业培训、组织大型会议、会展、乡村振兴研究等。”;名称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才驿站变更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人才驿站。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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