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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准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平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平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决定准予以下变更登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平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1825MJM389****)法定代表人由欧*更为杨富*。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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