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民政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起人:岳红梅、贺红莲、卢爱军、莫海珊、虞嘉嘉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城中路9号

  你(单位)于2023年9月4日提交了登记成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壮瑶医药学会的申请,本机关已于当日受理。经审查、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现批准你(单位)正式成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壮瑶医药学会。

  社会团体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壮瑶医药学会;法定代表人(会长):岳红梅;行业分类:专业性;民政分类:卫生; 信用代码:51441825MJM388219D;有效期限自2023年9月4日至2027年9月3日。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9月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