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1年04月08日,接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电话,诉求人:周女士,是我县永和镇中阳村的村民,诉求内容是:市民称2020年有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但2021年开始只有重残补贴。市民曾向县残联反映过,该残联称需要办理低保户才可以同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但由于市民是独居老人,且视力受损无法视物,无法自行办理低保户。望有关部门协助市民办理低保户。
二、情况调查
县民政局立即向永和镇民政工作人员了解、调查核实,情况是:周女士说的周某林是视力一级残疾人,育有1养子(1994年出生),他们未到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或咨询。建议周某林或其家人到也可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户籍所在地永和镇人民政府进行低保申请的办理或咨询,实施办法》中“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的规定,委托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我局亦要求镇民政办主动下沉对接,主动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帮助解决。
三、法律分析
(一)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建议周某林或其家人到户籍所在地永和镇人民政府进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救助咨询。
(二)申请方式: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真实、完整的救助申请相关材料,通过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和家庭状况综合评估后,符合救助标准的申请人或家庭按照救助政策要求和程序进行救助。
四、处理结果
回复市民:答复告知给市民: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建议周某林或其家人到户籍所在地永和镇人民政府进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救助咨询,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真实、完整的救助申请相关材料,通过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和家庭状况综合评估后,符合救助标准的按照救助政策要求和程序进行救助。
后续跟进结果:周女士已经申请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