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农民学科学用科技的能力,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清远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农函〔2023〕129号)和《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农农函〔2023〕7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日
二、遴选范围
遴选对象要求在县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且在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企业及机构。
三、遴选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县域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企业及机构,且基地要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3年以上。2022年已实施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申报主体暂不列入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范围。
(二)对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有较强的接受能力;
(三)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四)申报主体种植或养殖类规模要求
1、种植类。粮食种植基地不低于100亩;水果种植基地不低于100亩;蔬菜种植基地:露地蔬菜50亩以上、设施蔬菜20亩以上;茶树种植基地不低于100亩;中草药种植基地不低于50亩;家庭农场的种植类基地不低于50亩;
2、畜禽养殖类。生猪存栏达2400头且当年出栏肉猪4500头以上;牛存栏100头且当年出栏肉牛30头以上;黑山羊存栏300只且当年出栏山羊100只以上;清远鸡存栏1万羽且当年出栏肉鸡4万羽以上;鸽存栏3万羽且出栏肉鸽10万羽以上。完成标准化养殖栏舍建设,且均已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3、水产养殖。标准化连片鱼塘面积100亩以上;禾花鱼苗种繁育标准化连片池塘面积20亩以上;禾花鱼稻田标准养殖面积300亩以上;
(五)申报主体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教学、展示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六)申报主体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有可追溯记录的台账和财务记账台账;
(七)有较强的后续发展能力、较好的基础设施;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各申报主体认真填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申报时需附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申报主体基本情况简介、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生产经营会计报表或财务收支记录、申报主体管理相关制度、投入品生产记录、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和其他证明资料,并装订成申报书(一式五份)签字盖章于2024年7月1日17:30分前报送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逾期不予受理。
(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并对各申报主体的资料进行审核,再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确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春秋、何先梅
联系电话:0763-8732081
电子邮箱:qylskjg@163.com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8室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doc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