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山财教[2020]133号)、《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资金绩效目标》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我局组织实施《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方案》。现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实施“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一)至(六)项建设内容的建设机构。现对公开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所参与遴选的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满一年,总公司(含分支机构)缴纳社保人员10人以上(包括10人),并提供近一年内具有1个月以上(包括1个月)的纳税记录。
(二)遴选条件。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愿全身心投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建设工作,接受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管理及考核,并且严格执行政策指引;
2.能对接当地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涉农主体,开展科技发展项目建设;
3.有同类项目(包括数字农业农村项目)建设经验的优先;
4.有较强的技术团队,熟悉园地(茶园及果园)环境信息综合调控系统、园地病虫害虫情监测系统和园地有机水肥一体化装备与综合管控系统工程;
5.能开展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和农技指导服务;
6.具备定期组织全县涉农企业管理人员、茶业、水果种植技术人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志于技术创新的人才和企业进行业务培训的能力,有相关涉农培训工作经验的优先(以项目合同为准)。
7.能够针对业主单位出现相关问题及时快速响应业主反馈意见优先,以供应商总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与采购人距离为准。
8.具有数字农业、电商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优先
9.遵纪守法,无不良征信和债权纠纷。
二、报名
(一) 报名材料。
1.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建设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名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按遴选条件要求)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地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403室 ,邮政编码: 513200 ,联系人: 肖土球 ,联系电话: 0763-8718203 ),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发至电子邮箱hedy20111@163.com。报名截止时间 2022 年1月17日。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遴选程序
(一)专家组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评审专家组(农业技术人若干名)对向我局提交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建设项目申请的机构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形成《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建设项目候选机构评审专家组评审汇总表》并报局党组。
(二)讨论、公示、确定。局党组集体讨论初步确定遴选1个名单,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无异议后确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