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8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淘金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05月18日至 2026 年05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德大道东人防应急指挥中心暨环保监测业务用房
邮 编:513200
联系电话:0763-8718065
传 真:0763-8718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淘金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
建设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淘金坪水电站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环评机构 | 广东联应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淘金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联合村。电站工程包括拦河坝、溢洪道、进水系统、电站厂房、尾水渠、升压站等。本次淘金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以下称本项目)仅更换发电设备,由改造前总装机3×2500kW增至3×3000kW,新增装机容量1500kW。淘金坪水电站属于坝后式水电站工程,电站所引用河流为贺江一级支流大宁河上的大滩河,河流发源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377m高程的横水顶,坝址以上集水面积649k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淘金坪水电站为坝后式水电站,本次增容扩效改造在场地内进行,不涉及新增用地,现有用地为建设用地,未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敏感区,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场地及周边已实施硬底化。本次增容扩效主要为机械设备更新,施工期已结束,对上下游河流生态系统、水文情势、水温、泥沙等基本无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垫等基础减振措施,设备更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噪声经厂房建筑物墙体的密闭隔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2、生态环境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工程已完成,且已实施复绿工程,对坝址进行植被恢复,所在区域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已恢复。本项目营运期对上下游河流生态系统、水文情势、水温、泥沙等基本无影响,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其他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间无工业废气产生。运营期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菜地林地浇灌,不外排。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零部件、废抹布及手套、废矿物油及废包装桶,运营期间危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环境风险评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使用的润滑油等矿物油属于环境风险物质,经计算Q=0.000052<1。本项目主变压器内绝缘油约1.0吨,下设储油池(容积为6立方米),一旦发生事故油泄漏,可自流排至事故贮油池收集。本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日常培训和演练。项目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降低项目的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