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关于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和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2025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公示类型
公开征求意见
三、公示时间
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共30天。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通过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联系电话:0763-8713019
传真号码:0763-8718007
电子邮箱:qysthjls_stg@gdqy.gov.cn
邮编号码:513200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德大道县人防和环保业务用房四楼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挂网版).pdf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2025年11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