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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1〕8号)要求,现将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金银矿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地下水监测结果分析:经过现场实地勘探,矿区地下水监测点钻探至规范深度时仍属于风化岩层,未见地下水。

  土壤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检测报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金银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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