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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拟对清远市科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混凝土制品5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3-09-28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根据清远市科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混凝土制品5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09月28日至 2023 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德大道东人防应急指挥中心暨环保监测业务用房

  邮       编:513200

  联系电话:0763-8718065

  传       真:0763-8718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市科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混凝土制品5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市科尚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环评机构

深圳市圳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5956.6m2,建筑面积为 2837.49m2,主要为料仓、搅拌楼、科研楼、实验室等。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 万元,产能为年产50 万 m3 混凝土制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搅拌粉尘,采取骨料预湿处理和投料口设置喷水降尘措施;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筒仓粉尘,设置除尘器处理。料仓扬尘,洒水抑尘、建设棚顶、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自然沉降。皮带运输扬尘,采用搅拌楼配套的皮带运输,加盖封闭。车辆运输扬尘,定时洒水、及时清扫路面、采取了规划路线、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帆布、限制车速并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等措施。砂、石料卸料粉尘,在卸料料仓设置围堵和顶棚,洒水降尘。污染物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废气,加强通风,油烟净化处理。

二、废水

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通过砂石分离机后经三级沉淀池处理,经沉淀澄清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适时补充消耗水量,定期清理沉淀池沉渣,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三才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噪声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墙体隔声、车间隔声;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经营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砂石分离机产生的砂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弃的混凝土试验品回用于生产;沉淀池的沉渣合格的部分可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不合格的部分沉渣拟外运用于道路或者建筑建设的基底填筑。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应进行硬底化处理,生产车间、废水沉淀池等区域按一般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火灾爆炸风险防治措施

为防止火灾爆炸产生的风险,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A、厂房保持通风良好,规划平面布局并设置消防通道。

B、定期检测生产设备、照明等电路,做好电气安全措施,设置防静电措施。

C、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的相关要求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措施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期限。

2)废水泄漏风险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的事故潜在危险性,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定期巡查,定期检查沉淀池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若发生事故性排放,马上停止抛光生产作业,可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恶化。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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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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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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