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我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农业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已编制完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书面、网上留言、电话等形式向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9月12日,共30个自然日
联系单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东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5楼生态保护股。
联系电话:0763-8713019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