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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我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农业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已编制完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书面、网上留言、电话等形式向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9月12日,共30个自然日

  联系单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东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5楼生态保护股。

  联系电话:0763-8713019

  电子邮箱:lssthj8713019@126.com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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