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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连山大散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批准《清远连山大散风电场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邮编:513200

联系电话:0763-871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连山大散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大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巾子村一带

环评机构:

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升压站设置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巾子村东北侧750米处(X400道路旁),升压站坐标为24°43'40.79"N,112°02'47.105"E。项目发电机组场址海拔高度为800m~1400m,场址地形为山地,输电路线长度约为15.5km,发电机组之间距离在0.4km~2.0km不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4620m2,建筑面积为1383.11m2。清远连山大散风电场建设项目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00kW的WTG1-192/5000型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10m,总容量为100MW,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25782.274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578h,净容量系数均为0.294。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20台风机通过箱式变压器升压到35kV后经集电线路汇入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新建1台容量为100MVA的主变。110kV配电装置采用线变组接线方式,35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并以1回110kV线路送出电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施工期:采取有效的抑制扬尘措施;临时堆放场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除泥、冲洗;机械燃油废气、运输车辆行驶尾气、施工扬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运营期: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升压站内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要求(油烟≤2.0mg/m3)。

二、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和开挖产生的泥浆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项目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荒草林地绿化,不外排,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灌溉,不外排,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三、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营运期: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降噪;合理布局;定期维护风机;恢复绿化,绿化隔音。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即昼—24—间≤55dB(A),夜间≤45dB(A)。

 四、电磁辐射

加强绿化,设置围栏,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正常情况下项目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

弃土石回填,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置危废间暂存变压器废油,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六、环境风险防范

危废间地面应做防腐防渗措施,变压器废油区域设置围堰或漫坡,在变压器底部设置的贮油池,在变压器西北侧设置地埋式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和贮油池均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发生泄油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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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