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于2022年12月28日在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德大道东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9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听证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听证报告向社会公开。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听证报告.pdf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