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环境保护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Y910线铺庄二桥新建工程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批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Y910线铺庄二桥新建工程项目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邮编:513200

       联系电话:0763-871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Y910线铺庄二桥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建设地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满村附近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满昌村附近(东经:112°4'38.53"北纬:24°46'56.64"),新建铺庄二桥项目中心桩号为K0+745,建一座2×10m钢筋混凝土实心板桥,桥梁总长度为29m,桥梁宽为8m,横向布置为:0.5m(栏杆)+7m(车行道)+0.5m(栏杆)。本项目投资114.4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工地泥污水、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工地泥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洒水抑尘,不外排。由于泥污水中的污染物较单一,主要是悬浮物,经沉淀处理后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设备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施工场地临时设置的沟渠引至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施工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污染在采取洒水抑尘等环保措施后,其影响可以降低到较小;施工设备和车辆尾气本身污染源强不大,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力度后,其影响能进一步减小。因此施工期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的噪声影响不可避免,施工期结束后噪声影响将不复存在。总的来说,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大噪声作业是短时间的,但具有强度大的特点,可能影响周围公众的不良情绪。因此,建设单位需对此引起重视,通过有效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噪声施工时间安排,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到文明施工,做好必要的安抚工作,尽可能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使用上述措施,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在建筑施工中,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必须加强对建筑余泥、废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的环境管理,避免其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经妥善收集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影响分析结论

汽车尾气污染物的影响主要局限在桥梁两侧较近距离的范围内,对桥梁两侧的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在正常车流量下,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区域空气流通迅速,污染物扩散条件好,同时增加绿化程度,降低对敏感点的贡献值,减少对各敏感点的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广东省已于2015年7月1日起在珠三角全面实施国V标准,由此产生的污染物浓度将更小,汽车尾气带来的影响将进一步减少;有关部门应该严格执行汽车排放尾气车检制度,控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把交通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最大程度地减少。

2、水环境影响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区域降雨量与频次相对较高,加上河流水体的稀释、净化作用,桥面径流中的污染物汇入沿河流水体一段时间后,其中污染物的浓度已经被稀释大大降低,对河流水质的污染影响有限。项目跨越的河涌稀释能力较强,同时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水体,因此可以认为项目营运期路面径流不会产生对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主要噪声来自桥梁上来往的车辆的交通噪声,工程分析得噪声源强约为64.9-78.1dB(A)。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昼间和夜间噪声贡献值在距项目边界10m范围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噪声限值,并且项目边界外20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可认为项目营运期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