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拟对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花岗岩年开采3万立方米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保设施环保竣工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旁东 邮编:513200 联系 电话:0763-871800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