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按照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发的《关于推荐申报清远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推荐申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函 》的相关要求,2023年6月25日,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推荐连山过山瑶刺绣、稚萩白酒母曲制作技艺等12个项目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现将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从2023年6月26日起,至7月10日止)。
异议受理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旧政府3号楼4楼
邮政编码:513200
电子邮箱:lswtz@163.com
联系人:陈梦琳
联系电话:0763-8734265
特此公示。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pdf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