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及其《分工方案》
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继承和弘扬连山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及其《分工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政策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五年,也是全面提高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的重要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在国家和省的高度重视和对口支援下,我县非遗保护事业在“十三五”期间迅速发展,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取得明显进展,非遗助力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非遗保障体系更加有力,非遗保护意识深入人心,社会广泛参与、人人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初步形成。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加快升级,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的不断落实,我县非遗保护事业面临诸多新挑战,非遗生态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基础设施、机构设置、人员队伍、保护措施与当前非遗保护发展之间的不协调日益突出,非遗传承、传播和创新能力相对薄弱,非遗服务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强、品牌不突出等。
本规划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广东省《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为依据,以进一步加强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促进非遗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的出台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方位和重大意义,明确提出我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做好新时代连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划》的出台,对于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非遗,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助推自治县“农文旅体康”融合发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的幸福美丽连山”具有重要意义。
三、《规划》主要目标
到2025年,非遗机构健全、政策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完备、资源档案完整、数字化水平和传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品牌突出,非遗保护措施更加完善、成效更加突出、生态系统完整、社会氛围更加浓厚,非遗服务我县现代化建设作用更加突显,非遗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的幸福美丽连山”建设的作用更加彰显,在全国民族自治县非遗保护中特色更加鲜明,能够产生引领性效果和示范性意义。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五部分,具体包括总体要求、夯实非遗基础建设体系、优化非遗传承传播体系、做强非遗创新利用体系与保障措施五大部分,约8400字。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定位。
第二部分是夯实非遗基础建设体系,包括非遗资源挖潜入库工程、非遗传承体验设施总分馆建设工程、非遗名录制度提升工程和非遗研究提升工程。
第三部分是优化非遗传承传播体系,开展非遗保护品牌塑造工程、非遗人才能力提升工程、非遗教育传播工程,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的非遗传播体系。
第四部分是做强非遗创新利用体系,围绕非遗创新发展工程、非遗与旅游融合工程、非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程,促进非遗活化利用,推动非遗成果转化落地。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制度、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和加强规划评估监督。
《分工方案》是对《规划》的补充,明确了规划中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等,以确保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