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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旅专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旅专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山人才发〔20231号)通知精神及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我局于20231129日印发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旅专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于20241024日进行修订并印发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旅专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二、制定依据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山人才发〔20231号)通知精神及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由我局牵头制订该项实施细则。

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出台意义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体现了连山注重文化、旅游人才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向培养,有助于培养和储备一批优秀人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更好地推动非遗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等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为连山“农文旅体康”融合高质量发展注入文化旅游人才动力。

四、《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结合连山当前实际,从对非遗文化传承人、文化文创产品、旅游专业讲解人才、文化非遗工作坊四个方面制订形成。全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关于对非遗文化传承人的奖补:培养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对被列为县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6000元人才补助。详列补助类别、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及程序、补助标准的。

第二部分:关于对文化文创产品的奖补:对制作出具有连山特色,经济效益显著的文创产品的主创者,最高给予一次性20000元奖励。详列补助类别、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申报资料及程序等。

第三部分:关于对旅游专业讲解人才的奖补:对我县企事业在职人员取得中级、高级导游证书,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5000元。详列补助类别、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程序、补助标准等。

第四部分:关于对搭建人才服务平台(文化非遗工作坊)的奖补:非遗工作室(工作坊),对认定为县级非遗工作坊的,一次性给予20000元支持。详列补助类别、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补助标准等。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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