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来源的通知》(清财农〔2021〕8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840万元。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局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表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人:黄颖 ,联系电话:0763-8716777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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