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美丽乡村建设第三批)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2〕37号)精神,下达我县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美丽乡村建设第三批)市级配套资金781万元。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就对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美丽乡村建设第三批)市级配套资金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4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黄颖 ,联系电话:0763-8716777
附件: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美丽乡村建设第三批)市级配套资金安排表.xls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