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流站点,项目承办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物流镇村站点奖补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已经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物流镇村站点奖补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
连山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物流镇村站点奖补调整优化改革
方案
为推进连山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解决镇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补齐我县农村快递物流基础配送短板,聚焦农产品上行,提升农村物流配送服务水平,同时激发各经营主体开展网销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建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物流镇村站点运营奖补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补贴来源
快递物流站点奖补经费自2024年10月1日起,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达安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支出。
二、补贴标准
下行补贴方式:自2024年10月1日起,由项目承办运营企业与邮政、快递物流企业等配送企业签订合作补贴协议,县域内快递公司物流公司配送不能到达行政村的,统一交给电商物流服务站点进行配送,服务站点享受工业品下乡每单0.5元/单的补贴,对下行快递件各级服务站不再收取村民资费,补贴资金将直接与站点负责人月结打款,补贴直至项目验收结束。
取消上行寄件补贴:自2024年10月1日起,取消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的上行寄件专项补贴,请各站点适应政策变化,提前做好相应调整。
三、补贴流程
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管,项目承办企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程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每月月底依据寄件派件数量进行核算,与快递物流企业、服务站点负责人核对数据,核对完成后交由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复,无问题后由承办企业和物流快递公司、服务站点负责人结算打款。
四、站点管理要求
项目承办单位需建立健全站点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淘汰不能充分发挥效能的站点,更换站点需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
四、工作要求及责任追究
(一)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产品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方案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申请补贴的经营主体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三)严明纪律,强化追究。申请经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刷单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责任。
(四)加强档案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档案,将申请补贴站点的基本情况材料、申请材料、资金拨付相关证明文件和依据等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补贴项目落实情况经得起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