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供销联社反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80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10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进一步健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产销对接,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推动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8号)“加快民族地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年底前,优先支持3个自治县创建成为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创建目标,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总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助力脱贫、挖掘潜力、激励创新,全面推进我县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探索数据驱动,加强产销对接,培育农村电商供应链,促进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

二、创建目标

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以满足城市消费者和农业产业发展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的需要为目标,重点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及其应用,依托县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县农村电商服务中心为平台,以不同形式引进和集聚互联网、品牌营销、农业技术、文化创意、仓储物流、三农金融、人才培育等领域的知名企事业单位,让各农业产业要素在平台上充分互动、深度合作、协同创新,形成高效、高质的农业产业链,构建充满活力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助力连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主要任务

整体目标:到2021年,基本建成“一园四中心一基地”的电子商务生态体系。“一园”即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四中心”即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县农产品质量体系检测中心、县电商综合体验中心;“一基地”即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基地,将我县打造成为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产业能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基础建设目标:到2020年,县城光纤到户率达100%,村村通光纤可接入率超过90%;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实现宽带城乡用户平均每户接入速率分别达到20M、10M,全县固定宽带互联网用户覆盖率90%以上;加快完善4G通信网络,实现全县移动通信100%覆盖。

经济发展目标:到2021年,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10%以上;网络消费成交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0%,力争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产业发展目标:到2021年,全县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企业超过75%,其中,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8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100%,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重点专业市场全面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培训电子商务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相关从业人员达2000人以上,整合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网商队伍。

配套设施目标:建成1个集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物流配送、农产品冷链仓储、信息化中心、电商孵化和培训基地等内容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电商综合交流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集聚一批优质电子商务企业,充分放大集聚示范发展效应。搭建全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物流仓储、金融服务、市场规范、软件信息、培训交流等配套政策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初步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监管体制,逐渐形成安全可信、规范有序的网络商务环境。

四、实施内容及投资规模

为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顺利推进,结合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省财政安排的500万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资金分两年支出使用。2020年10月前安排使用资金250万元,2021年10月前安排使用250万元。

(一)促进农村产品上行。全面摸清我县农村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开展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产品开发、品牌注册、品牌培育、网络营销策划提供支持,推动农村产品的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踪溯源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产品分级、包装、初加工及配送等基础设施设备;提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标准化建设方案;做好产销对接,促进农村产品上行。(牵头单位:县电商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县委、县供销联社)

1.举办电商下乡调研活动。通过电商下乡调研活动,全面摸清我县农村产品的生产和电商销售情况以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商团队、品牌注册、贫困户等情况,形成原始档案台账,为连山农村产品数据库建设、标准化建设和产销对接提供依据。

2.建立连山农村产品数据库。针对连山农村产业知名品牌少、单个产业项目规模相对较小的实际情况,重点遴选连山优质农产品,编写连山农产品入库标准,建立连山农产品数据库,完善产品资质,建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积极创造条件与省内电商大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渠道的对接。

3.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参与广清一体化进程和“入珠融湾”,借助广清帮扶机制和大湾区资源禀赋,在广州和清远两地举办多种形式的线下线上营销活动,开拓营销渠道。实施电商品牌扶贫项目,推动消费扶贫对接。探索农旅融合发展新模式,通过全域旅游推进连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农村产品的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踪溯源和检测等综合服务,必要时提供基础的包装配送设施设备,降低农产品商品化成本,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着力推广区域品牌。

5.推进农产品公共品牌发展。发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作用,充分运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办法,建立连山大米、连山大肉姜行业管理规范,深度挖掘连山大米、连山大肉姜的价值,促进连山大米、连山大肉姜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产区农户的收入,打造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逐步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程,对入库产品进行重点培育。

6.建立电商扶贫展示销售专区。加强与对口帮扶我县的广州市天河区沟通与交流,建立2个县电商扶贫展示销售专区。

(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升级和改造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点48个,构建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拓展村级服务站点功能,促进便民服务下沉。建立服务站点的沟通模式及利益分配机制,保证镇村信息和市场信息的实时对接;发挥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县创新创业中心)的作用,适时举办对接会,重点解决急、重、难、堵等问题。加强电商业务的宣传,促进电商企业间的合作,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电商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县委、县供销联社、中国邮政连山分公司、中国电信连山分公司、中国移动连山分公司、中国联通连山分公司、广电网络连山分公司、人民银行连山支行、连山农商银行)

1.升级改造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支持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功能建设、服务配套和服务中心日常运营等;对电商主体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及其它衍生增值服务。

2.完善镇村两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坚持实用节约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建设,贫困村全面覆盖,为农民提供代购代销、代存代缴、小额信贷、物流配送、信息交流等便民服务,方便农民生活,带动农村产品销售,打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农民增收,激活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

3.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通过整合“三通一达”、邮政、顺丰、京东、百世汇通等快递物流资源,探索优化配送方式,实现快递物流村村可通,全面支撑农村产品上行工作。利用县域内供销合作社、邮政服务站点的优势,加强与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的合作,充分利用已有的镇村资源和开发可用资源,建立镇村物流配送站点。探索建立村级快递定时定点收寄管理机制,调动社会闲置资源,签约第三方进行“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配送,实现快递到村级物流配送站点,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4.提供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立资源整合、信息互通、利益共享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为广大创业者搭建实体与网络融合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培训、业务咨询、商标注册、客服代运营、推文制作和发布、视频制作、公众号注册等服务,为农村电商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5.举办农村电商创业创新大赛。筛选1-2个优质农村电商创业项目,培育5-10名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三)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营造电子商务发展氛围,面向基层干部、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贫困户等受众开展各类型电子商务培训,培训人员不少于3000人次。建立电商人才沟通机制,加强跟踪服务,促进电商创业团队、传统企业电商团队和电商服务团队之间相互合作。为电商企业提供拍照、图片处理、数据分析、人才招聘、证件代办等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绩效。(牵头单位:县电商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

1.开展县镇村三级基层党政干部专题或普及性培训。开展县镇村三级基层党政干部专题培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整合力量,抓好抓实。推动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的充分融合、充分合作、充分互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渠道共享,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引进农村电商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实战人才、创业导师,建立县农村电商发展智慧库,构建一套为连山量身订做的农村电商培训体系。定期开展农村电商公共宣传,针对政府、企业、农民等提供线上线下的基础普及性免费培训,普及性培训人次需达3000人次以上。

2.开展“短视频+网红+直播”培训指导服务。通过开展“短视频+网红+直播”和“初、中、高级”一镇一品、一村一品一网红大规模培训活动,挖掘具有网红潜力的新农人人才,为其提供专家咨询服务、网红代表沟通交流、对接直播平台签约等服务,加入广东省农业短视频网红“生力军”,在县内农产品品牌宣传、聚集线上流量人气等方面打造“短视频+网红”的连山样板。

3.开展增值性培训。针对已创业或有电商创业需求的农村青年提供增值培训,对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

4.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对贫困人口的培训人次达到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0%以上。

5.建立连山农村电商线上培训平台。借助互联网技术,建立连山农村电商线上培训平台,加大农村电商的宣传推广力度和广度,针对农村电商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开展线上培训和答疑,通过录播和回放,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传播性。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0年2月—2020年3月)

1.制定方案。抽调人员开展全县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成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2.宣传动员。通过县政府网站及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为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公开招标阶段(2020年4月)。根据实施方案,启动各项招标工作,采取严谨、务实、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招标顺利实施。

(三)实施阶段(2020年5月-2021年8月)。全面实施包括促进农村产品上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及电商扶贫等内容。制定下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推进计划,研究出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扶持政策》。

(四)总结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2月)。开展自查自纠并整改完善后,由县领导小组邀请省、市财政和商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后续扶持政策和资金,并制订项目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为成员。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成相互配合推进工作机制。领导小组采取周调度、月通报、季观摩的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各项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常务会议把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常设议题,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汇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组  长:冯红云(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何宏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廖剑龙(广清帮扶指挥部驻连山工作队队长)

成  员:谭学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符国元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先觉(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莫异荣(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局长)

        蒋振江(县教育局局长)

        钱国召(县公安局政委)

        张伟平(县财政局局长)

        植瑞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珍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甘海燕(县审计局局长)

        谢少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邓剑雄(县税务局局长)

        郑思维(团县委书记)

        王凌剑(县妇联主席)

        吴世日(县残联理事长)

        方丽文(县供销联社主任)

        李  倩(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阮建华(中国邮政连山分公司总经理)

        周卓新(中国电信连山分公司总经理)

        卢子建(中国移动连山分公司总经理)

        覃自锋(中国联通连山分公司总经理)

        韦承荣(吉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孔庆勇(永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甘忠武(小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岑可勇(太保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林(福堂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辉(禾洞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秀枚(上帅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联社,方丽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供销联社副主任韦光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资源共享,互助发展”的原则,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电商服务中心发起组建电商联盟,吸纳与电商发展相关的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物流公司及各类企业和电商创业者自愿加入,积极争取省、市有关电商项目政策、资金支持,搭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合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快速发展。

(三)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我县按时按质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积极配合落实各项建设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指导试点村做好平台、网络建设,畅通工业产品进农村、农特产品进城市渠道。

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指导协助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全面宣传与报道;做好旅游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参与全县电子商务规划、计划的制订工作。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做好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帮助协调做好产业园区、物流仓储快递以及综合性网上服务平台的建设。负责全县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工作经费的落实与保障,监督使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基金,对符合相关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进行扶持,开展电子商务税务政策的研究与制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到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提供一定的培训经费,开展网上创业认定研究和政策制定,落实网上创业再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电商产业园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用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电商产业园的规划,研究落实规划管理的政策优惠。

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负责对全县的农特产品电子商务的推广培训工作,并做好农产品提供企业的规范和质量监管工作,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纳入到农村实用人才建设体系,并把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纳入到全县农民培训计划;引导专业合作社、协会从事电商工作。整合扶贫资金,涉农电商的发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和相关规费减免优惠,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网上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数据及企业发展情况的统计工作,参与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的制定。

团县委:负责开展农村青年电商人才培训和农村电商知识普及,协助招募农村电商带头人。

县妇联:负责开展农村妇女电商人才培训和农村电商知识普及,协助招募农村电商带头人。

县供销联社:完善供销网络体系建设,整合相关平台,促进产品通畅销售,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建设。

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负责电商园区内电子商务相关工作事宜。

县电商办: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起草相关电商优惠政策,统筹全县电商发展事务,负责处理县政府电子商务日常工作。

中国邮政连山分公司:负责进一步推进邮政电商平台,完善邮政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中国电信连山分公司、中国移动连山分公司、中国联通连山分公司:负责加强对全县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给予一定的资费优惠。

(四)大力宣传引导。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会,利用“连山手机客户端”、连山电商微信群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举措,不断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影响力,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电商服务中心、商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各项政策措施,采取以奖代补、专项扶持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电商投资创业者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网络、金融与农村电商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六)规范行业监管。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用管理等重点环节,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办法,确保电子商务监管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强化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经促、文化旅游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严厉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发挥农村电商中心监督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

七、相关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效整合县内各类资源,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公开选择承办单位,组织承办单位及时上报交易信息,确保按时保质量完成示范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本县电子商务政策制度体系,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严格兑现财税、金融、土地、收费等扶持政策,及时落实县财政配套资金,推动城乡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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