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案例:某商场销售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商品案

  一、基本案情

  2022年3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货架上发现有待售背包14个,背包正面标示有“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当事人无法提供该背包“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授权证明材料,涉嫌销售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商品,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对上述14个背包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的商品,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第二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和第五条第(四)项“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的规定,构成销售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二、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背包14个;

  2.没收违法所得35元;

  3.处罚款5000元。

  三、典型意义

  当事人未经授权违规使用相关奥运标志,借机扩大宣传,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执法人员发现违法线索并及时固定证据,对违法行为予以打击,有力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本案的查处,适逢冬奥会火热举办,我局严厉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展示了我局严格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为冬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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