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民政局联合连山经济发展促进局、连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1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
山民〔2021〕35号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及市相关文件精神,县民政局联合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1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负责对有关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为确保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具体抽查工作由我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组织实施,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政策文件和登记管理机关工作部署情况;
(三)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及制定规章制度情况;
(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情况;
(五)参加年度检查及履行变更登记(备案)情况;
(六)开展信息公开情况;
(七)开展党建工作情况;
(八)账务状况(包括接受、使用捐赠、资助资金,会费收取,购买服务等有关情况);
(九)履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及涉外活动报告制度情
况;
(十)开展慈善活动情况;
(十一)减免企业负担的情况;
(十二)收集对登记管理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检查步骤
(一)实施检查
9月16日-24日,我局执法人员和连山经济发展促进局、连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将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受检社会组织反馈有关情况。
(二)结果公布
本次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社会组织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各受检社会组织。
(三)依法查处
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连山民政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连山经济发展促进局、连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配合连山民政局查处。
四、检查对象需要准备材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原件;分支机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及财务报表;
(三)社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四)各项规章制度;
(五)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六)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自查自纠表;
(七)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连山民政局提出,由连山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请各社会组织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