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在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罗溢华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一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县各镇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县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紧扣经济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量审计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稳中求进发展基调,经济运行底盘稳固夯实。深入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及少数民族地区税收优惠政策。2025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6.1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亿元,同比增长5.4%。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全年成功引进总部经济企业183家,纳税总额达2.98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5亿元,有效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落地。
——聚焦“百千万工程”攻坚突破,城乡融合发展提质增效。2025年度全县统筹安排“百千万工程”资金11.65亿元,重点投向典型村培育、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及基础设施提升等领域,助力镇村产业提质升级、集体经济壮大和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稳步推进清远连山产业园区和稻菜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平台建设,产业平台集聚效应显现。2个典型镇建设和9个典型村培育顺利通过验收,全县镇村联动、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扎实成效。
——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坚持把民生支出摆在优先位置,持续加大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2025年累计完成“三保”支出11.72亿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民生项目,民生领域投入持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领域占比达74.53%,全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深化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成效显著。持续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治、重点督办三位一体的审计整改工作体系,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整改质效和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截至2026年7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5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9个,整改完成率为89.09%,其中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阶段性和持续性整改的问题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5年度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46亿元,总支出20.5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82亿元,总支出8.7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95万元,总支出495万元;县统筹社保基金总收入1.82亿元,总支出2.1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各预算单位总体上能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任务,保持财政平稳运行,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组织财政收入不够规范。审计了财政、公安等部门非税征管情况发现:一是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的情况。县财政局未及时退回应于当年退还的土地出让金并冲减收入,导致2025年虚增土地出让收入336万元,造成财政收入不实。二是县公安局等4个单位未及时收取2025年度罚没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非税收入21.16万元。
(二)落实预算执行制度要求有偏差,部分项目预算指标执行率低。县财政局对预算执行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截至2025年底,全县有563项预算指标支出进度低于30%,其中有415项支出进度为0,涉及77个预算执行单位。
(三)落实县本级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不到位。2025年,县财政局在编制县本级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环节和预算执行环节均管控不力,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25年度县本级预算数和实际执行数比2024年度分别增长24.74%和14.46%。
(四)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为了保障“三保”支出,县财政局挤占2025年中央、省和市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5857.96万元;二是有28项2024年已下达的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截至2025年底两年合计总支出率低于30%,涉及金额6718.98万元;三是县财政局未按照规定对516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结转管理。
(五)国库“三保”专户的月末余额未保持“保工资”支出额度。2025年有5个月县财政局未按规定将“三保”专户余额保持1个月以上的“保工资”支出额度。
(六)油茶营造项目种植情况监管工作不到位。一是2025年至2026年,县林业局在推进油茶营造项目落实过程中未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二是油茶营造项目出现少种、不种、不按标准种等情况。
(七)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存在偏差。一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未按要求制定债券资金还本付息资金归集计划、债券资金长期脱离国库监管、未按规定将存放在共管账户的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上缴国库、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债券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审核不到位和对跨年度债券资金用途调整预算科目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3239.19万元;二是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形成的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对专项债券项目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和未按规定将存量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的资产状况与收益情况录入监测系统等问题,涉及金额34546.04万元;三是部分债券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善,存在未按规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的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规范经费支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截至2026年7月,已整改问题6个,整改金额9828.60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县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总体上能按要求管理使用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资金管理使用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存在超比例计提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工作经费的情况。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计提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补充工作经费140万元,占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4200万元的3.33%,超出1%的规定限额。二是存在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发挥资金效益的情况。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使用的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77万元支出率仅为5.49%,支付进度缓慢,未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二)对部分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存在部分项目预算文件包含负面清单禁止建设内容。如永和镇众旺经济合作社“冬闲田高山菜心种植项目”将7.35万元用于办公室装修等资金管理负面清单禁止建设内容;二是部分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未经集体讨论决策。如福堂镇太平村委会实施的“太平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未按规定经村集体讨论决策报镇党委、政府讨论批准便擅自开工建设;三是部分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温室大棚制作安装”等6个项目推进缓慢;四是未按规定安排使用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资金管理部门未及时将“乡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等8个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在分配安排项目资金时候才匆忙组织入库并分配,由于项目成熟度不高,导致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强对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强化项目实施和管理,截至2026年7月,已整改问题5个。
三、重点民生审计情况
审计了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总体上能按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做好建成区项目(二期)建设工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前期建设管理存在漏洞。一是存在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不够规范的情况;二是存在执行招投标政策不够严的情况;三是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监理服务合同的情况;四是合同签订不严谨,项目主管部门未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导致合同条款多次出现与项目无关的本市其他县(区)政府部门名称;五是建筑工程施工图未经审核,承建企业便组织施工建设,容易引发工程质量隐患。
(二)项目施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存在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不够规范的情况;二是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及建设工期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工程项目实际完工日期比合同约定时间滞后达21个月。
(三)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存在超范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将部分资金用于禁止类清单内容的问题;二是项目主管部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谨,存在部分资金先拨付后补审批手续的情况;三是部分项目选址不科学,位置偏僻,使用不方便,导致建成后处于闲置状态的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强对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强化学习培训,截至2026年7月,已整改问题11个。
四、重大投资项目及农业农村审计情况
审计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情况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百丈、荣丽、保城灌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两个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前期建设手续疏于管理。一是投资估算审核把关不严,多计投资估算金额52.89万元;二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不严谨。福堂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引用的编制依据和标准有17项已失效或已废止;三是未经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即进行公开招投标,不利于投资控制;四是未按规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五是部分服务类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六是工程建设项目内控制度不健全;七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项目勘察设计管理仍需加强。存在对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编制行为监管不力、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引用已废止的规范标准和初步设计报告未按要求进行修改并送审查等情况。
(三)项目施工、验收和资金管理有待加强。存在工程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未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部分工程内容与竣工图不符和工程项目建成后管护不到位的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完善制度、加快资金拨付,截至2026年7月,已整改问题15个。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项目,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1.资产管理专项整治问题整改不到位。福堂镇政府对县财政部门于2023年开展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提出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具体如下:29项房屋、土地、林地等国有资产未录入资产系统,有16项国有资产闲置超过5年,12项土地、房屋资产未补办权属登记。
2.资产出租、处置等工作不到位。一是截至2026年4月20日,太保镇政府对外出租房屋71.21平方米、储备用地11.68亩未按规定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二是福堂镇政府未及时处理超编制公务车辆,另有原值3.24万元的资产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资产损失。三是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原值6.85万元的资产闲置,另有原值252.9万元的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未登记入账。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着力规范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积极推进资产盘活,截至2026年7月,新增入账资产252.9万元,并盘活1项资产。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2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存在40.40亩(其中耕地面积25.15亩)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二是未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福堂镇政府未完成2023年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实有面积比任务面积少5.93公顷;三是对8宗滥伐林木森林图斑案件未按规定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四是对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监管不到位。审计抽查发现存在人工湿地内壅水严重、池内泥土较多、植被较少、杂草较多,调节池出水口管道渗水,污水进水口未见进水等情况;五是耕地恢复综合工作整改不彻底,有3个“疑似耕地流出图斑”共34.22亩土地整改完成后处于撂荒状态,未达到资金绩效目标,涉及专项资金44.85万元;六是“耕地恢复施工种植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七是“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劳务服务”采购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29万元;八是有两项共209万元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违反集体决策程序;九是对中央纪委、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福堂镇“百家木业木材厂”粉尘排放收集等生态环保问题到期未整改到位。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加强学习培训,截至 2026年7月,已整改问题5个。
六、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5年,县审计局不断强化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移送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相关问题线索1件。
七、审计建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全流程管控,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源,加强风险防范。一是狠抓预算执行落实,保持财政支出刚性强度,持续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二是坚决贯彻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强化国有资产与财务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国库余额监控,科学统筹资金调度,防范潜在的支付风险,加强债券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专项债券项目资产、收益及绩效管理工作,用好用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持续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化“百千万工程”项目管理机制。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拨付审核流程。二是严格履行建设基本程序,按照规定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科学评判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好工程招标文件评审指标的审核监管。规范现场踏勘组织流程,保障投标竞争公平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单位建设工程内控制度,规范项目变更管理和程序,提高工程管理和审核人员专业素质,督促落实监理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全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符合要求。
(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做好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资产的违法行为,切实守护好辖区生态环境安全。三是加强对上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