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等文件要求,业经十二届第13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列入目录事项按时有序推进。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
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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