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主动公开 > 政府文件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1231日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甘海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8月30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根据《广东审计机关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粤审整改〔2020〕80号)有关部署要求,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2023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是组织部署及时有力。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整改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通过组织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协调会、专题会议等方式督促整改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落实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升审计成效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21日召开十二届第7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我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要求尚未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责任单位列席参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压实各有关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二是整改总体达到阶段性目标。截至2024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9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39个,整改到位率79.59%;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10个问题,其中有7个属于分阶段和持续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按照整改计划有序推进。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11.13亿元,已完成整改4.51亿元。

三是深化监督联动,促进成果转化。立足本县实际,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促进整体规范平稳运行。深化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等部门的协作,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联动监督,将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9个,10个已整改到位已完成整改金额2.21亿元。

1.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不够精确的问题。县财政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土地出让收入时,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提高对土地征收形势的研判,力求土地征收工作达年初预期。2024年,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编制数为9073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656万元。

2)对于暂付性款项管理控制不严的问题。县财政局一是通过狠抓财政收入,严控新增暂付款挂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临时新增借款,截至11月30日,已消化挂账175万元;二是继续加大力度清理盘活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逐年安排预算消化挂账,截至11月30日,已消化挂账1.93亿元;三是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切不必要支出等方式,逐步消化历年挂账,截至11月30日,已消化挂账160万元。

3)对于部分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一是加快相关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拨付有关项目资金15100万元,剩余未使用资金计划于2024年末作存量资金盘活统筹使用;二是其中部分项目正在推进建设中,暂未达到支付进度,截至2024年11月30日,我县农业产业强镇等6个项目共已支出金额206.92万元;三是截至11月30日中央下达对地方降低育林金征收标准后财政减收补助资金已支出金额80.57万元;四是水利局已督促3个镇对超范围使用河长制河道管护经费合计1.13万元进行退费调整。

4)对于预算支出执行不严格的问题。6个整改责任单位已采取措施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和管控,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做到应减尽减,杜绝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切实增强预算约束性

5)对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加强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的管理;二是县财政局已按照要求安排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强化资金绩效监控。

6)对于13个已竣工结算的政府投资项目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338.94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加强与部门沟通,优先保障已竣工结算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支出,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支付39.67万元

7)对于1家县属国有企业2项投资行为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85万元的问题。程山公司已聘请第三方补了鹿鸣东路双龙湖南侧地块的可行性报告,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出了专家评审意见。县国资局立足国资监管部门职责,严格履行审批管理职责。

2.部门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太保镇一是通过强化会计人员培训,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严格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核算、完整披露会计信息;二是按照《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已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指定相关股室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三是加强对村委会财务监督管理并加强对村委会工程和报账程序的监督。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9个,8个已整改到位,已完成整改金额2.19亿元。

1.对于债券资金管控不严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和债券资金支出使用,已于2023年12月底全部支出使用完毕;二是3个整改责任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三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已于2024年4月16日将124.06万元追回账户并计划用于连山县城市政扩容提质基础设施项目。

2.对于有6个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6个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或取得批复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6个项目主管部门加强与投资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和审批手续办理。

3.对于有2个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前期谋划不足,3个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县财政局及相关债券资金项目主管部门今后将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提高项目成熟程度,争取债券资金下达后立即可以开工建设,形成资金支出和实物工作量,避免“钱等项目”情况。

4.对于5个项目主管部门对部分债券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今后将加强一般债券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和指导一般债券的项目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申报设置绩效目标与下达,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自评。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民生和重点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20个,已整改到位20个,已完成整改金额1011.33万元。

1.对于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相关学校已重新整理修订“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严格履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二是县教育局已要求各学校根据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和修订的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各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三是相关学校已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退回财政资金,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四是相关学校2024年已严格按照规定列支公务接待费和教师培训费;五是相关学校通过召开行政学习会议,认真细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明确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流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2.对于县碧道建设项目(吉田河县城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县水利局一是已与中标方根据工程预算评审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二是已督促水质检测公司将2021年支付的专项费用2.94万元退回财政;三是通过协调各方,加快开展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工程顺利完成并交付使用;四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完整交付。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个,已整改到位1个,已完成整改金额52.62万元。  

县财政局已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梳理在租或待出租物业详细情况,建立好台账,租赁合同已到期的国有资产继续出租出借的均须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物业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规定遵守出租出借审批手续。

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

从各部门报送的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部门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但还有10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的3个,分阶段整改的3个,持续整改的4个)。大部分是财力性问题造成资金调度困难、库款保障水平低,致使部分年初预算项目执行率低、财政资金超预算支出挂账、挤占上级专项资金等问题的存在

 对未完成整改的审计查出问题,有关部门已作出承诺和工作安排一是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二是进一步压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通过运用分类推进整改实施、着力完善长效机制等方式,补齐短板,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民政府及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也十分有力,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有效整改,少数问题尚在整改之中。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及审计机关将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推动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更好服务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报告完毕。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