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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的公告

  为做好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带、精品线路)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确保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二、招选招标代理单位数量

  1家

  三、招选代理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带、精品线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四、受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带、精品线路)。包括以下工作事项: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完成15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不生产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7天内完成。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质量。

  4.辅助委托方公开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5.委托方指令或者要求的其它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五、申请人条件

  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相关项目招标代理的资质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个月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

  3. 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库办理入库,具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六、申请文件内容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三年业绩(类似招标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应密封,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件备查,若发现缺少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通报。

  七、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递交申请文件地点: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新办公大楼3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63-6845859

  八、投标单位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收到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后,招标单位根据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申请文件中择优选取1家单位为中选代理机构。遴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若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视为作废。

  九、申请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须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递交参选资料的申请机构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密封包装的申请文件。

  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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