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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卷烟打假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山府发〔20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2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我县的卷烟打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严厉打击各种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连山卷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为连山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卷烟打假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卷烟打假工作的积极性,力争在2013年卷烟打假工作中取得更好成效。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黄翔军等60名卷烟打假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5个单位为卷烟打假先进集体。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在2013年的卷烟打假工作中再接再厉,密切配合,为我县的卷烟打假工作再立新功,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受表彰的卷烟打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受表彰的卷烟打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卷烟打假先进集体(5个)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县工商管理局经检大队、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中队。

二、卷烟打假先进个人60名)

县政府打假办(3人):黄常雄、覃隆弟、黄翔军

县公安局(15人):叶玉树  张昌昭  李志坚  李宇飙 唐兴良  杨超南  唐国建  彭庆斌  

         李普业  潘海华  彭庆军  付克成  尹昌阵  何宏田   黄志华 

县工商局(12人):谢少军  张雄锋  李普锋  陆荣军  吴晓雄 韦光强  陈代楚  陈莉新 

         郑朝莲  杨发义 龙友军  赵贤红 

县烟草专卖局(14人):李福新  黎永  林建华  欧红光 封谟荣  黎近兴 邓瑞占  黄家泽

          李宇波  彭惟骞  何冠华  黄志仲     覃慧明 

县检察院(1人):尹粤生

县法院(1人):彭厚耀

县监察局(1人):李沾南

县质监局(3人):黄  雄 罗卫民 唐振福

县经贸局(1人):虞与宽

吉田镇政府(1人):何 

太保镇政府(1人):罗显良

永和镇政府(1人):卢存均

福堂镇政府(1人):李福海

小三江镇政府(1人):罗世展

禾洞镇政府(1人):邓德惠

上帅镇政府(1人):覃 

县电视台(2人):李时伟  陈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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