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主动公开 > 部门文件

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山府办发〔2013〕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粤府〔201164号)精神,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清府办〔201355号)要求和我县实际,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总召集人:陈  静(县政府)

召 集 人:张华洪(县政府办)

陈剑雄(县教育局)

   员:莫秋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郭学雄(县发展和改革局)

唐兴强(县教育局)

邓昌柱(县综治办)

钱国召(县公安局)

阮彩莲(县民政局)

甘海燕(县财政局)

  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谭志成(县国土资源局)

黎长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冀世惠(县卫生局)

虞海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黄科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罗卫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罗承坚(县工商局)

虞秀兰(县妇联)

吴学宗(县残联)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唐兴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成员单位调整并报联席会议批准后接任,不另行文。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组织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

    2.审议全县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总体发展规划。

    3.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加快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4.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5.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其他相关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学前教育具体工作,组织拟定学前教育总体发展规划。

    2.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及相关事项。

    3.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三)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至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同时抄送县人民政府。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