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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建平安连山工程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府办发〔2013〕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建平安连山工程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创建平安连山工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连山的实施意见》(山发201222)精神,加快创建平安连山工程建设,现制定我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全县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进一步加强重大基础设施抗灾、城乡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基础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等综合应急水平,做到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并科学有序开展灾后重建,使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二、主要任务

结合实际,我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着重抓好如下几项任务。

(一)强化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的法律意识和监督能力。通过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和标准建设,逐步形成群众自我约束,社区自治管理,政府有效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新机制。

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在风险评估基础上,优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响应工作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方案和执行程序。继续推进总体应急预案和县专项应急预案、县应急委成员单位部门应急预案以及各镇、村(居)、学校、企业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3.强化应急演练。统筹规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突出查找和解决问题,强化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和现场指挥工作流程演练,重点推进桌面演练和“双盲”演练。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实施。

4.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继续推进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等优势队伍组建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加强相关专业装备配备,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有效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科学规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提高应急救援的覆盖面。制订完善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公安、消防、武警和军队等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一调度机制。

5.推进应急物资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建设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商业储备,建立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次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逐步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监管机制,强化应急物资综合、动态管理。健全救灾物资社会捐赠和监管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的能力。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调保障和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全县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以县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以部门应急物资管理系统和各镇应急物资保障责任机构为支撑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

6.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管理。开展完善县城应急避护场所建设专项规划,以县城、各镇为重点,每个镇、村(社区)至少建立1个配备水、电、公厕等基本公共设施及适合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求的应急避护场所,完善避险场所标识和指引,并按照强化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机制建设,制订人员转移及安置管理办法。制订疏散安置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疏散能力。

7.完善应急资金保障和补偿机制。探索多渠道投入公共安全领域机制,逐步建立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积极吸收个人、企业及各类组织的赞助和捐助,完善资金使用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应急征用补偿制度、应急措施导致财产损失补偿制度以及应急采购制度。

(二)推进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集中力量对全县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开展全县重要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和关键资源安全评估,制订全县地质灾害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构)筑物、生命线工程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性能普查。加强对农业有害生物的风险评估。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检测检验、安全评估等工作。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动物疫情、急性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调查评估,编制我县主要卫生应急风险分布图。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逐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行政决策和应急管理工作决策的风险分析制度。

2.健全完善监测体系。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系统,进一步健全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三防、气象、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重大动植物疫情等自然灾害监控监测预警系统,调整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体系,提升气象预报和气候预测的准确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监控及预警预报系统。完善、拓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功能,逐步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化预测预警功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重点加强对潜在生物性与化学性危险源的监测。进一步加强全县动物疫情和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能力建设,夯实动物疫情和农业有害生物监测基础,加强对人畜共患疾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能力建设,及早发现疫情隐患。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群体性事件和金融风险等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和稳定信息收集、分析与综合研判机制,逐步实现预警信息沟通共享。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各基层组织、单位和信息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突发事件社会监测能力。

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快县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依托县应急平台体系,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信息,建设全县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集成汇总、科学评估、综合研判和快速发布等功能。加强跨行业应急预警合作和数据共享,共同提升我县应急预警技术水平。统筹考虑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需要,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有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预警响应能力建设,规范和细化各类预警响应措施与协调联动机制。

4.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县、镇和社区(村)全覆盖,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健全基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网络,推进基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建设,每个镇、村(社区)和部门至少设立1名以上的突发灾害信息员。

(三)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1.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现场指挥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建立健全现场指挥官制度,明确现场决策、处置和保障主体,加强各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大现场统筹和管控力度,完善现场区域划分、应急通行、抢险救援、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各类机制建设。

2.加强应急联动与协作机制建设。强化信息沟通与应急协作,逐步建立各级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络会商等工作制度,强化联合监测预警、信息沟通、技术支持、队伍和物资统一调配,形成多层次的全县应急联动体系。

3.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进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依法发布、及时透明、权威准确、分工负责的信息发布机制。实施新闻发言人轮训制度和问责制度,培养新闻发言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逐步推进评价考核体系建设。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发、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扎实推进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机制。

(四)建立应急善后保障体系

1.加强恢复重建机制建设。建立救灾应急体制,完善应急救助协调指挥机制。建立突发事件损失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损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制订完善安置、救助、补偿、抚恤、保险等恢复重建工作程序,编制灾后恢复规划,统筹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和社会捐助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恢复重建。

2.健全调查评估机制。建立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机制,规范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的组织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指标体系,总结改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全县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对各镇应急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和能力评估的流程和标准。针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逐步推进建立专家参与的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引进社会组织和个人力量,促进社会互助,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救助体系。建立完善心理干预专家队伍和社会公众心理监测、引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危机心理干预工作。鼓励和吸纳社会工作者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加强灾害救助专家队伍建设,提高灾害救助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

(五)完善基层应急体系

1.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通过整合资源、重心下移、协调联动等方式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各级政府之间应急管理工作和各专项应急管理体系之间的协调,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2.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各镇整合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志愿者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一队多能”的基层应急队伍。动员各单位、村(居)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3.建立基层应急指挥技术体系。加快推进各镇综合应急平台、专业应急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应急指挥功能。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应急通信系统将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视频会议、图像接入、指挥调度等系统延伸到镇一级,实现通信调度、视频会议、协同会商等功能,确保“听得清、看得见”,“指令下得来,下情上得去”,逐步形成市、县、镇三级应急指挥技术体系。

(六)健全应急宣教培训体系

1.健全应急宣教体系。强化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普及,通过建设面向公众、形式生动、科学性强、覆盖全县的应急科普宣教媒体发布渠道,提高公众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电视公益广告,普及应急知识。

2.健全应急培训体系。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应急培训、演练,深入探索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培训方式与手段,提升应急救援与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健全社会动员体系。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动员体制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动员格局。加快推进全县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平战结合、优势互补、协调联动、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整体合力。

4.健全应急志愿者队伍体系。加快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工作,壮大应急志愿者队伍。完善应急志愿者管理办法,开发应急志愿者服务项目,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的统筹与管理,健全应急志愿者服务表彰鼓励政策,完善应急志愿者服务的制度。

(七)强化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建设

1.开展重要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和关键资源安全评估。加强全县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调查,积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估等相关制度,加强对供排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和学校、医院、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水库、堤防等基础设施抵抗地震、洪水、地质灾害、极端气象灾害和事故灾难能力的系统评估和鉴定,建立完善重要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数据库。对水资源、电力、成品油、燃气等关键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建立资源安全预警机制。

2.提升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水平。健全并落实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等重要市政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中的安全标准,逐步推动业务可持续管理理念的应用。开展地下管线优化改造工程,健全地下管线等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责任体系。对基础设施分类制订抗震加固改造计划,实施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组织实施搬迁避让、治理等工程。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大力推动人口密集区等重要防护区域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3.完善并实施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应急保障计划。完善水、电、气、交通、通信、成品油和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应急保障预案,增强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划和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完善生活必需品及粮油市场监测预警、政府储备和应急投放网络体系。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各镇、各相关单位及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专家组的建设,强化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制度。

(二)完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

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按规定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在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鼓励金融业对应急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制订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相关政策

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事前防灾防损和事后经济补偿作用,推动发展高危行业、环境污染等责任保险。建立完善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志愿服务等援助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预警、防控服务,拓宽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服务中的参与途径。制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享应急物资储备的办法。

(四)强化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和建设

采取培训、交流、考察、锻炼等各种方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应急管理工作队伍。加强应急管理人才储备机制建设,整合资源,建立应急管理人才储备的综合培养模式。大力加强应急委及各专项指挥机构专家组建设,建立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编制本地、本系统的应急体系建设具体的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进度安排,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建立完善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分阶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动态监测。完善应急体系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完善队伍、平台等建成后的日常运维保障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障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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