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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3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山府办发〔2013〕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3年住房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3年住房建设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县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

(一)本计划以《“十二五”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进行编制。

(二)本计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依据,与《“十二五”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共同承担对县城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三)计划期限为20131月—201312月。

(四)计划期限内,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计划要求;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计划相协调。

(五)本计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二、住房建设现状

2013年,预计我县商品住房建设完成投资19660万元,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为84000平方米。

2013年年底,县城人口约3万多人,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2.5平方米。

根据《“十二五”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建设规划》住房建设目标和目前商品住房销售情况预测,商品住房年需求量约为4万平方米左右,预计连山县城各类住房需求量将达17万多平方米

三、住房建设目标计划

(一)住房建设的目标

在计划期内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连山县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住房建设除延续原存量住房用地开发外,主要以综合性居住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等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

(二)住房建设总量

2013年在继续抓好龙山花园、如景花园二期、丽景华庭二期、莲花大厦项目开发建设外,将启动建设鹿鸣东、中路片区,滨江东路片区等住宅项目建设。期内计划新建各类住房面积85500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1500平方米。

1.商品住房建设。

年内计划安排主要住房建设项目3个,总用地面积15467平方米,年内计划新建住房面积84000平方米。

2.保障性住房建设。

年内计划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个,总用地面积为400平方米,规划住房建设面积350平方米。年内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1500平方米(公租房30套) 。

四、规划实施

(一)政策与策略

1.积极落实住房建设目标,实施高效、节约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

1)保障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在计划期内,应按照中心城镇住房发展目标,科学确定并适度增加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保障性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公租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2)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针对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现状,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符合各项规划控制原则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用地不同区位,适当提高住房建筑的容积率水平,降低总建筑密度。

3)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2.加强商品住宅开发建设管理。

1)继续加大普通商品房建设。建立并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2)落实住房开发项目中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新建或改建住房建设项目,必须明确住宅建筑套密度和住宅建筑净密度两项强制性指标的规定;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本计划中项目中相关套型建筑面积结构比例的规定。

3.加强政策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

4.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二)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本计划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明后两年对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依据,在具体实施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认识。实施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调整的重大决策,是有效解决住房领域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解决好住房问题的关键,是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2.做到组织落实与制度落实。在县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应根据职能分工共同抓好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处罚违纪违规行为,使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从严处罚。 

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3年主要住房建设项目计划表

连山县2013年主要住房建设项目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总建筑面积㎡

住宅总面积㎡

用地面积㎡

计划建设时序

备注

鸿运大厦

吉田镇鹿鸣中路

11000

10000

1467

2013.1

商品楼

丽景华庭(二期)

吉田镇鹿鸣中路

48000

46000

11000

2013.1

商品楼

建筑公司三旧改造

吉田镇市场街133

25000

21000

3000

2013.1

商品楼

公租房三期

吉田镇健康南路

1500

1265

400

2013.1

保障住宅

合计

 

55500

49265

8367

 

 

 

注:以上为2013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商品住房预安排,具体建设项目以县主管部门公告以及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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