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清府办〔2012〕73号)精神,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普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全面提升我县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动员”的原则,以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公众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教育为重点,以应急知识“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为突破口,加快推动应急文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全民参与的应急管理宣教培训体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创新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思路,多渠道打造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平台,多形式丰富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内容,多途径开展应急避险教育,力争实现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教育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险教育模式。到“十二五”期末,公众特别是学生、幼儿应急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切实提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切实增强,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更加理性有序、科学高效。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开展应急管理法制宣教培训,提升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广泛宣传普及国家、省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普法工作。通过普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的法律意识,增强各镇、各有关单位履行应急管理的责任意识,普及公民自觉参与应急管理的公民意识。
(二)大力开展危机应对能力宣教培训,提升干部队伍应急能力。加强各级应急管理干部综合能力培养,熟练掌握各类应急预案,精通应急准备措施,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统筹协调、现场指挥和媒体沟通等能力。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开展封闭式培训。
(三)大力开展专业应急救援知识宣教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水平。加强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知识培训,达到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水平;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尤其是应对巨灾和综合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共同营造“齐学互助”良好氛围。每年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竞赛,组织举办应急知识宣传专场文艺演出。充分利用省政府每年8月开展的“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活动,借助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深入开展应急知识下乡宣传活动。
四、主要任务及组织实施
(一)应急管理宣教工作
1.广泛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
(1)在全县深入宣传《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传报道各级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通讯或述评,报道镇、村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
(2)开展专项应急预案解读宣传。县专项应急预案的牵头起草部门要编制简要操作规程,由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发可对外公开的简要操作规程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宣传稿件由专项应急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提供。
(3)典型案例宣传。一方面,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镇、各部门成功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另一方面,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宣传活动,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县民政、安监、卫生、公安、水务、科农、环保、经信、交通、国土、教育、气象、司法、人防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每年的“国际减灾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科技活动周”、“全民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等契机,通过制作宣传海报,播放应急知识短片,设宣传栏,摆展板,悬挂标语,手机短信,发放宣传提纲,图片展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常识,增强安全意识。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县司法局要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等,以各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同时,宣传普及与应急管理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3.加强应急知识的科学普及,提高公众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包括广播、电视、宣传栏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介绍、推广和普及应急知识。
(2)有计划地发放科普读物和播出音像制品。县应急办、县公安消防大队、三防办、科技和农业局等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和素材,整理有关防灾减灾常识,有计划发放科普读物和播出有关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通过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普及应急常识。
(3)举办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要通过举办当前公共安全形势、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形势报告会、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
(4)开展公共安全进基层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发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县公安消防、住建、教育、经信、科农、工商、旅游等部门要在社区、学校、农村、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商场、宾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提高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4.根据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
(1)学校安全教育。县教育局要在学校中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促进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进入课堂。各类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同时利用教育媒体对学生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
(2)职业教育。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要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
5.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
各镇、各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管理宣教工作计划。要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安全生产、平安建设、防洪防汛、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避险自救知识宣传,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编发公共安全手册等方法,加强宣传应急管理工作;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
(二)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和组织实施
1.领导干部。培训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县委组织部要将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计划。
2.应急管理干部。全县各级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是培训的重点。通过综合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技术通信、应急演练、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技能。
3.农村基层干部。培训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基层干部的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基地和远程教育培训网络,有计划地对镇(街)、社区、乡村、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4.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培训的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县安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举办有关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班。
5.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应单位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区分不同情况,组织应急救援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从实际出发制定好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计划。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分步实施。
(二)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应急知识宣教效果。县政府应急办会同县人社局、科农局、文广新局、安监局等单位共同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科普宣教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应急知识普宣教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镇、各部门要根据需要给予安排应急知识宣教经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