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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山府办发〔201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反映。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3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按照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2013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目标,以提升科学预防水平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公众应急素质和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应急管理工作,着力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为创建平安连山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组织开展对我县“十二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及时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计划任务。

    (二)强化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近年编制的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简化预案内容,提高预案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加强指导各镇、企业、厂矿、学校、医院及各村(居)等基层单位完成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在农村、企业、学校、社区的全范围覆盖。同时,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演练率,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战性。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大力度推进县、镇、村和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及时完善和调整机构设置,充实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应急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能力。

(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加快气象信息显示屏建设,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气象预测预警发布平台,提高综合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周边县、镇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二、提高突发事件“源头治理、动态管理”水平

(一)强化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健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建立风险隐患台帐,及时对各种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对风险隐患实现动态管理。定期派出督查组,督办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

   (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坚持应急值守制度,各镇、各部门值班室要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通讯工具,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各部门在向上级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机要局)及县应急办报告。

  三、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一)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组的作用。结合我县工作的实际,做好应急专家组的换届聘用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家培训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的职能,提高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水平。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在建立以县公安消防大队为依托的县级应急救援大队、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的基础上,各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管理工作或生产服务需要,组建相关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联动作战能力。

    (三)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市的支持和指导,加快县、镇两级应急平台建设,尽快实现省、市、县、镇应急平台互联互通,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四、提升应急管理社会化水平

(一)继续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通过规范完善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应急队伍等建设,以点带面,提升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提高公众应急意识。积极举办各种应急知识宣讲活动,以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为目标,普及应急知识,宣扬应急文化,多形式推进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应急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五、提高应急管理保障水平

  (一)加快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制定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按照县级室内、外应急避护场所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要求,对公共广场、学校运动场等应急避护场所设置指引标志,加快全县应急避护场所建设。

  (二)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各镇、各部门针对易发、常发的灾害,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通过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供给,确保应急物资筹备充足,布局合理,调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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