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开展交通运输行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清安明电[2012]7号)和《关于开展八个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函》(清安办函〔2012〕1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防范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依法督促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监管,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全面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庆卫(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朱珍杰(县政府办副主任)
韦 鑫(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志坚(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易卫国(县公路局)
唐兴强(县教育局)
虞海树(县安监局)
杨超南(交警大队)
李泽军(县交通运输局)
韦畅操(县交通运输局)
黄家城(县交通运输局)
欧梅芳(县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陶学波(县二广高速公路指挥部)
罗少雄(县城监大队)
孔祥延(县汽车客运站)
陆上凤(吉田镇党委委员)
邓锡岳(永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覃信辉(福堂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黄兴甫(小三江 镇副镇长)
李积松(太保镇副镇长)
杨继林(禾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立敏(上帅镇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由李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63-8733327),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
三、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本次整治以交通重点项目施工建设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具体内容和分工如下:
(一)交通重点项目施工建设安全排查整治。
1.排查整治二广高速公路施工建设安全隐患。检查二广高速各项目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排查整治各项目部防电、防火、防爆隐患,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隐患,施工作业隐患,施工场地和便道安全标志隐患,施工造成危及公路行车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整改,落实隐患整治措施。(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安局、县二广高速公路指挥部、安监局)
2.排查整治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施工建设安全隐患。检查承建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排查整治承建单位防电、防火、防爆隐患,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隐患,施工作业隐患,施工场地和便道安全标志隐患,施工造成危及公路行车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整改,落实隐患整治措施。(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安局、安监局)
(二)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
1.对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的危险路段、桥梁、涵洞及沿线设施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落实隐患治理措施。(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路局)
2.对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砂石木头等障碍物品和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物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对顽固抵抗拒绝搬迁的主要采取联合行动进行严厉打击,强行清理障碍物品,确保道路交通行车安全。(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安局、各镇政府、安监局)
(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排查整治。
1.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的职责,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资格关。对所有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督促客运站、驾培公司、机动车维修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对不符合条件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取消经营资格。(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汽车客运站)
2.加强客运站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按照定人、定位、定岗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结合车辆二级维护,对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认真落实营运车辆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客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汽车客运站)
3.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客货营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乱停乱放、乱上下客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特别是对学生这一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强化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教育局、城监大队)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2012年12月12日至31日止,分调查摸底、专项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12月12日至16日)。按照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通过联合排查和自查的方法,广泛深入的进行调查摸底,重点要摸清重点领域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12月17日至25日)。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边排查、边研究、边整治”的原则,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对整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再研究再分析再整治。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6日至31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个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积极探索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尽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细抓好。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做到协调配合、有序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依法整治,强化监管。把深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结合起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效果不好的单位一律从重处罚,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找准症结、解决难题、推动工作,并对抽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