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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县财政局调整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20081230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县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请示》(山财办200814),请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请迳向县财政局反映。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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