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内设机构6个,具体内设机构名称及其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负责 组织、统筹、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 综合档案、印章管理、信息、教育宣传、议案提案办理、机关政 务公开、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综合档案管理、保密工 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系统党委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 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事项;管理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辖各类学校党 建工作,承办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事师资股。负责机关及指导全县学校人事管理、机 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指导学校教育行政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师 德师风建设、教育队伍考核工作;指导、管理教育行政干部和教 师继续教育县级培训工作;负责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 定和注册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聘新教师相关工作及就业指 导协调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青妇、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 教育系统评优评先及表彰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任 免(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员调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 中小学(幼儿园)职称评审及聘用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事 档案管理;协调教育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外籍 教师管理工作。
(三)安全保障与信息化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指导 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 系统信访维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 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 项整治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指 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 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管理县教育局机关、所 属事业单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工作;统 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后 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学校 饭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统筹专门教育工作。负责统筹全县教育 系统普法工作,指导法治机关建设、依法治校管理,协助教育行 政执法的相关工作。负责统筹教育系统信息化和体育、卫生、艺 术、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的基础设施装备建设工作。统筹教育行 政执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答 复、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面向我县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 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 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 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 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校外培训监管行 政执法工作、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 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四)基建财务股。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各学校的财务管理、 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教育经费筹措和保障、教育收费初审、 免费教育、资产管理、学生助学;负责局机关有关财政性教育资 金分配、监督工作及指导项目单位进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农村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指导学校食堂膳食经费管理工 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 导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标采购、安全管理及预结算工作;承担 局机关经费预决算和管理以及监督学校经费预决算和使用;负责 教育基建和经费统计工作;协助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五)教育股(行政审批股、招生办公室)。综合管理和指 导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工作;制订义务教育阶段 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负责管理和指导学校德育工作, 开展学校德育理论研究、德育队伍、德育基地建设;组织实施思 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生普法教育;指 导学校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承担学校体育竞赛、艺术比赛 的组织管理;指导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参与开展 相关专业师资培训。负责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承担教育系统民族 教育、宗教教育、国际理解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学前教育、九年 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毕业资格审定,毕业 证发放工作。负责统筹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统筹语言文字 工作。管理和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 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工作;指导关心 下一代工作。统筹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工作。负责全县 教育督导、督政、督学与评估工作。统筹指导学生教材的使用管 理。负责管理和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 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并参与开展办学水平检查评估工 作。负责统筹组织中考、普通高考等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和 指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巩固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水平。 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高中阶段毕业资格审定、 毕业证发放管理工作。协助指导高中阶段学校学制改革、课程改 革、专业调整、教材建设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 工作。指导协调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和社会文化教育工作。负责 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统筹全县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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