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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级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共收到三笔由广东省财政厅下达的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合计21,918万元,分别是:《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4〕81号)提前下达18,515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预〔2025〕36号)下达543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预〔2025〕91号)下达2,860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粤财预〔2019〕78号)的规定,此项资金由我县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发展、改善民生以及落实“三保”保障等方面支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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