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十二交叉巡察组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31日,市委第十二交叉巡察组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召开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会议、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凝聚共识,深刻剖析问题,全面查摆整治,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各工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机关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亲自抓、负总责,带头领办重难点任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抓实抓细各项任务,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上补齐短板,不断完善用制度规范、按规矩办事、靠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8日,巡察反馈的13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制定的45条整改措施也一一落实到位。
(一)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1.规范发放县人大代表履职补助
组织机关领导班子加强学习代表法、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县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代表履职补助办法等文件,加强与县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规范相关经费拨付科目,严格按要求和手续拨付代表履职经费。
2.按要求规范工作岗位管理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学习,对机关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的工作岗位。已于2022年7月安排在职在编人员担任单位会计。
(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有差距方面
3.加强理论学习
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分别在机关干部职工会议、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机关各工委(办)主任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共3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每次会议前均有针对性地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按要求开展交流讨论。截至2025年9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次,机关党支部学习12次。
4.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一是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问题精心选择监督议题,制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开展专项调研20项、工作评议1项、专题询问1项。
二是联合县政府于4月召开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县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025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开展专题调研11次,实地查看代表建议办理情况7次,督促县政府加强代表建议办理。
三是制定2025年重点督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方案,选出8件代表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重点督办、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办理。截至目前,已经办理完成7件代表建议,剩下的1件将于2026年3月中旬办理完成。
四是制定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跟踪督办方案,开展专题调研4次、现场督办4次,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五是对上草小学用水用电问题进行督办。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上草小学开展实地督办。上草小学已更新改造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用水用电问题得到解决。
5.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一是制定代表工作计划,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与提升。3月17日举办人大代表纪律作风建设专题培训,共156人参训。7月10日举办2025年代表法专题培训,共166人参训。
二是各镇人大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学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加强新修改的代表法的学习培训。
三是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指导。在小三江镇、太保镇、上帅镇举办代表议案建议撰写专题培训班。代表工委结合日常工作和调研,加强对各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指导。在县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提交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调,协调相关部门为代表提供选题,安排专人进行初审,提高大会的代表议案建议质量。
四是依托“粤人大”“智慧人大”等平台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做好代表履职登记等工作。
五是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加强对联系镇、村的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指导,督促其按要求做好资料收集和台账管理工作。
6.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授课等方式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培训。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7.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8.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机关请休假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检查。落实公务油卡绑定公务用车,做好“一车一卡一台账”管理,规范填写用车申请表。加强干部职工请休假日常管理,规范请休假审批程序。多发放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已于2024年11月底前退回县财政。
9.加强财务管理
已于2024年9月修订印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严格履行财务报账审核审批手续,加强核对检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做好入账工作。
10.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的传达学习,让干部职工切实领会会议精神,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一季度一警示”学习教育活动,定期通报违法违纪情况,让干部职工时刻警钟长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机关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召开相关会议前均告知派驻纪检监察组。
11.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在机关各工委(办)主任会议、机关领导班子会议上,办公室主任均末位表态。规范会议记录,如实记下每次会议与会领导逐一表态情况。
12.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干部请休假管理,规范填写请假审批表。每月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核对并公示,每季度检查校对请休假情况。
二是将开展日常廉政谈话纳入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日常廉政谈话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季度一警示”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剖析违法违纪案例情况,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加强作风建设。
13.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由办公室向机关领导班子开展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3-8718330;邮政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行政办公大楼七楼711室。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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