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连山共收到两笔省财政厅下达的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合计21,700万元,分别是:《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均衡性等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3〕104号),金额为18,515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4〕88号),金额为3,185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粤财预〔2019〕78号)的规定,此项资金我县用于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发展、改善民生以及落实“三保”保障等方面支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