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可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中路18号,电话:0763—873252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大众的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县市场监管局依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窗口,及时公开依法行政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财政预算决算、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知识产权、质量强国建设等各类信息共计102条,其中各类政策文件0条;通知公告类20条;财政预算决算2条;食品药品安全24条;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5条;知识产权6条;质量强国建设6条;机构职责、内设机构、部门领导、主动公开目录、最新时政等各类信息39条。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信息121条,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信息90条;行政强制决定信息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收到1条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回复,办理答复率100%。2024年度此项工作未产生收费情况,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健全各项公开制度,梳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细化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加强上网信息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及时、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政务公开的主阵地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与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未涉及其他平台建设。2024年,我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按照机构职责及时调整公开栏目设置和更新政务信息,及时全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及执法等政务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方面。紧紧围绕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的热点事项,及时做好回复工作。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等。2024年处理网上留言2条,办结率100%。
(六)监督保障方面。专人负责集约化平台运营,定期更新检测门户网站站点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评估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政务公开材料的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工作要求,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权威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专业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众参与度较低。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全面、系统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流程,推动政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持续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民互动的作用,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