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ls.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林业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规范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予公开为例外”,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64条,公开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部门文件1、部门动态、机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发布,切实做到了政务公开各专栏内容更新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坚持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定期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日常监测和排查整改,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网站更新、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在规定时效内及时更新发布工作动态、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内容,强化主动公开,稳步推进网站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审核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开展。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经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三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人员整体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实时有效的公开,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些部门认识不到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深刻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较单一,不能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及时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