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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501室,邮编:513200,电话:0763-873255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首要位置,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运维管护等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立足本部门职责职能,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从严从实抓好“三农”领域政策法规、资金使用、招投标等重点信息主动公开,持续提升乡村建设、农业生产、特色产业等方面“三农”信息公开质效,以政务公开为支撑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2024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其中部门文件80条、部门动态42条、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9条。及时完成“组织机构”“法治政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年度更新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2024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在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调整修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促进信息公开,以信息公开带动制度建设,保证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局党组坚持每年年初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形成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作,自上而下形成职责清晰、渠道通畅、协作紧密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每年按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在指定专栏发布以“三农”工作为主的部门动态,为群众了解“三农”相关政策、要闻等信息提供便利。认真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将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局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基础信息公开情况予以更新,方便群众查阅和联系。结合人工抽查和系统监测等方式,做好排查纠错工作,不断提高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各项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对公开业务内容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切实抓好网站信息监督管理和运营管护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有关部署要求在本单位得到全面、有效施行。2024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和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取得了一定的工作进展,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问题如下: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栏目信息公开的文字内容不够严谨、不够接地气,有些公开的政策文件专业性较强,在政策解读方面没能充分做到通俗易懂和言简意赅,政策宣传效力以及“三审三校”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载体较为单一,如部门动态主要以文字为主,图文并茂的形式较少,整体风格较为单调,网页吸引力不足。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与“三农”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和全面,部门协同有待加强。如在“三农”宣传领域上主要以乡村产业发展、粮食安全生产、和美乡村建设等业务内容为主,主要集中在部分股室的业务工作中,对其他业务内容宣传和解读相对较少,需进一步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挖掘与公开工作。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查找问题改进不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质量,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教育。积极引导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加深对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坚持以学促干、以干促学,推动政务服务走深走实。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深刻聚焦“三农”领域重点领域信息,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抓好公共平台建设工作,认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丰富信息发布形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三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建立健全各股室(下属单位)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层层压实政府信息采集、整理、发布和审核责任,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聚焦“三农”工作主线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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