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昌善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连山县太保镇,18250602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昌善 2026年 8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