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白沙、连山县太保镇323线102工地,44182500408号土地证以及0045026号、0045027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代理声明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6年1月21日